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人气指数:0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1:18
网站介绍

  简介: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是专门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策划、开发,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一直以学生为本、市场为准、服务为训,追求先进的服务理念、真诚的服务态度、现代的服务手段、规范的服务程序、优质高效的服务效果。

  工作职能:

  1.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策划、规划。

  2.毕业生就业工作宣传。

  3.师范专业就业市场的巩固、拓展和优化工作,就业基地建设。

  4.非师范专业行业性就业市场的开拓工作。

  5.就业市场状态的监测、预测工作。

  6.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组织工作。

  7.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8.毕业生毕业后考研、深造、继续教育等后继服务的联络工作。

  9.以毕业生为资源拓展就业市场工作。

  10.毕业生就业协议签署。

  11.就业计划制定。

  12.毕业派遣工作。

  13.学生就业行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

  14.就业信息网的建设、维护工作。

  15.网上无形市场建设。

  16.用人单位原始资料、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17.毕业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18.毕业生就业比率统计、发布工作。

  19.市场信息的调研、综合、分析工作。

  20.将市场就业信息、我校就业状况向学校招生、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环

  节进行反馈工作。

  21.毕业生择业观、价值观、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2.就业指导选修课程、就业指导讲座组织管理工作。

  23.编辑、发行就业指导报。

  24.网上就业指导工作。

  25.就业政策咨询。

  26.就业技巧指导。

  27.职业生涯规划与设计。

  28.职业倾向测评。

  29.就业研究。

  30.净月校区学生就业同步指导服务工作。

  工作规章:

  一、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爱岗敬业,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服务意识。

  2.待人礼貌、热情、诚恳,时刻保持高雅的师表形象。

  3.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时刻以整体利益为重,有大局意识。

  4.对待各项事务,诚实守信、耐心细致、客观公正。

  5.讲究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高度的责任心。

  6.严格遵守工作规则规程,保守工作秘密。

  7.按时上班,不擅离职守。

  8.电话用语礼貌、规范、准确、简洁、明了。

  9.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美观,具有现代气息。

  10.着装大方、庄重、得体。

  二、工作管理规定

  1.着装、仪表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庄重、整洁。

  (2)工作时间内应着正装,不穿牛仔服、运动服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男同志提倡穿

  西装、打领带,女同志着职业装。

  (3)工作人员不允许染发,上班时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同志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

  胡子;女同志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2.请销假管理规定

  (1)坚持每天上班考勤登记制度,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未登记的,以迟到处理;提前15分钟

  以上下班的,视为早退。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者,需事前请假。

  (2)实行等级负责制。科员需向科室主任请假,科长需向主管主任请假,副主任向主任请假。

  (3)凡因公出差者,不得无故延长出差时间,要按时到校上班,并向领导汇报出差情况。

  (4)因公务外出者需向同科室工作人员说明去向,并保持通讯联络,以便安排工作。

  (5)在职读书工作人员,上课以外的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工作。

  (6)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凡无故超假不归者,均视为擅离职守。

  3.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1)不提倡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内打私人电话。

  (2)打电话时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礼貌。

  (3)接听电话时应使用标准用语,如:“您好,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请稍等”、“再见”等。

  (4)对于不是自己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来电不许作具体回答,应请具体负责人员接听。

  (5)不允许职员在单位挂私人长途电话。

  (6)勤工助学学生不允许使用、接听办公电话。

  4.办公室、公用办公区管理规定

  (1)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各办公室的安全防火及物品管理、使用的责任人,其它公用办

  公区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2)每人办公室只允许有1把钥匙,配制和转借钥匙要上报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3)办公室卫生每日清扫,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4)办公室内人走灯灭、锁门、断电。

  (5)公用办公区包括会议室、洽谈室和报告厅。公用办公区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包括公用

  办公区的物品采购、维护,卫生清洁以及保证工作时间内正常使用和安全。

  (6)会客厅实行敞开式使用,洽谈室、报告厅实行登记式使用,需填写《公用办公区借用申

  请表》。在每年3月、10月——12月学生招聘就业高峰期,报告厅、洽谈室要优先保证就

  业工作的使用。

  (7)其他单位需要使用公用办公区时,需征得中心领导同意。由综合办公室具体安排。

  (8)各科室在使用公用办公区时应自觉爱护各项室内用品,谁损坏,谁负责。其他单位使用

  后如发现物品损坏,应由办公室与使用部门协调,由使用部门给予赔偿。

  (9)使用公用办公区不允许乱贴乱画,布置时不可损坏墙壁及室内设施。

  (10)公用办公区使用后,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物品清查、卫生清扫并关闭公用办公区。

  5.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谁负责。

  (3)由办公室造册,责任人签字。

  (4)定期核查,丢失要赔。

  (5)陈旧不能使用者需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向学校申请报废。

  6.文件归档立卷管理规定

  (1)文件归档立卷管理工作由办公室总体负责。

  (2)各科室的起草的计划、方案、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材料、重要信息、数据等有保存价值

  的文件均需要归档立案管理。

  (3)各科室应将需归档立卷的文件以文本的形式经科室主任签字交办公室,办公室签收,同

  时各科室应一并将文件的电子文件发送到综合办公室信箱。办公室按学校要求做好文件

  归档工作。

  三、工作管理规程

  1.工作周历制

  (1)每周五下午各科室将下周工作历提交办公室。

  (2)每周周一由办公室将各科室工作历上报中心各主任,下发各科室主任。

  (3)《工作周历表》见附表1

  2.中心办公会制

  (1)每周一由主任主持召开。

  (2)中心副主任,各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

  (3)讨论中心主要工作,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一周工作。

  3.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整理、分离规程

  (1)企划发展室负责来访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整理。

  (2)来电用人单位信息由接待人填写《用人单位信息登记传送单》(见附表2),提交企划发

  展室登记。

  (3)电子邮件、信函等用人单位信息提交企划发展室登记。

  (4)用人单位信息经企划发展室分离处理后确定信息登录、接待安排。

  4.宴请规程

  (1)因公宴请。

  (2)由各科室向办公室提交《宴请审报单》(见附表3)。

  (3)经主任审批。

  (4)办公室负责安排宴请地点、参加人,支付报销宴请费用。

  5.印刷管理规程

  (1)复印资料在办公室进行。

  (2)在指定地点印刷需由正式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刷登记单》(见

  附表4),200元以下的印刷由工作人员填写,200-500元由科室主任填写,500-1000元需

  经主管副主任签批填写。

  (3)1000元以上的印刷在主任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各科室需将印刷内容和使用

  时间及时报办公室。

  6.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置规程

  (1)因需、实用、节俭的原则

  (2)由科室主任填写《办公设备、用品、纪念品购置登记单》(见附表5)交办公室。

  (3)办公室报主任审批。

  (4)办公室负责购置。(大宗办公室设备由中心组成采购小组购置)

  7.纪念品的定购、管理规程

  (1)大宗纪念品的定购计划由中心办公会确定。由中心组成三人采购小组采购。

  (2)纪念品的使用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3)办公室报主任审批。

  (4)纪念品的由办公室造册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核查。

  (5)因工作需要的临时特殊纪念品需要应由各科室主任提出报告报办公室,办公室报主任审

  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购置。

  8.来访交流纪念品管理规程

  (1)各科室、各工作人员收到因公纪念品交流需上交中心(由办公室代收,填写《来访交流

  纪念品登记表》见附表6)。

  (2)办公室造册管理。

  (3)中心办公会确定纪念品的使用。

  9.日常接待工作规程

  (1)谁分工、谁接待的原则。

  (2)以科室为单位向办公室提交《接待日程安排表》(见附表7)。

  (3)办公室整理后及时报主任。

  10.报帐规程

  (1)不审批不予报销的原则。

  (2)正规单据。

  (3)经办人、办理人、主任三人以上签字。

  (4)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11.用车规程

  (1)因公用车,填写《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用车申请、登记表》(见附表8)。

  (2)经主管主任审批。

  (3)办公室统一要车。

  12.验印管理规程

  (1)公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2)需有主任签字后方可验印。

  联系方法:

  主 任金昕:0431-85098956

  副主任:0431-85098957刘海滨

   0431-85098958孔洁珺

  企划发展室:0431-85098857鄂义强(主任)、杨奕

  信息服务室:0431-85098867孙远平(主任)、韩冰

  咨询指导室:0431-85098816

  综合办公室刘炳赫(主任)、冯 鑫:0431-85098826

  0431-85098817

  0431-8453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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